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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捐肾事件尘埃落定 卫生部:交叉捐肾合法

来源:39健康网  发表:  时间:2008年07月07日  进入论坛

核心提示:  黄洁夫说,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OTC)第四次会议已做出决定,“两个患者家庭之间交叉供肾是合法的。”该决定已成文下发给164家获准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至此,今年初关于“交

 

  其实,在为两位患者做手术的时候,肖劲逐一直顶着巨大的压力,万一手术失败,将给医患双方都带来明显的损失。“我们没有考虑太多,时间也不允许了,仔细看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没有明文禁止这类手术不能做,救人是最重要的。”

  事实上,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的行动的确迅速,患者入院第一天进行检查,第二天进行手术。“我们的原则有三个,一是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原则;二是社会公益性原则;三是公平原则。”时隔近半年,肖劲逐依然认为,两个家庭之间不存在器官买卖的情况,手术在程序上是合法的。

  此前在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毛群安说,卫生部收到一些群众举报,个别医疗机构在人体器官移植业务开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卫生部也正在进行调查。一旦查实,将依据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吊销这些医疗机构从事该项业务的资格。卫生部要求,所有医疗机构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地开展医疗服务,特别是人体器官移植业务。根据2007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的规定:活体器官接受人与捐献人之间须是配偶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了亲情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行为,须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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