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国产氧舱内照明多彩用舱内节能型日光灯(约60.9%)照明(有少数日光灯外加一普通玻璃罩)。这种做法是不安全的。”吴旭正介绍,目前某进口氧舱能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该氧舱舱外设发光体,通过透光性良好的导光体,将光线导入舱内。导光体下方一定范围内光照度较强,可满足一般医疗要求,其他部分光线则柔和宜人。根据其原理建议采用外置式照明。
本报记者了解到,在1994年,山东省烟台市中医院高压氧舱爆炸事件发生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由劳动、公安消防、卫生、医药管理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医用高压氧舱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是调查医用高压氧舱设备质量是否合格及防止舱内起火等设施是否完备;安全使用医用高压氧舱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防范措施是否健全;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能否保障安全运行。为此,各地医疗机构纷纷组织专家进行自查。
“1990年7月以后出厂的氧舱,制造单位仍没有按国标GB12130-89制造如舱体探伤。多人舱内的照明、空调机、阻燃材料座位、灭火器材等不符合要求,出厂资料不全,无安装调试记录等。”广东省高压氧医学会副主委刘广森说,在2002年的调查中,厂家氧舱资料不全者为17家,占抽查高压氧舱的41.31%,而氧舱内空调、多人舱,除6家为水冷式或风冷式电源在舱外,共18家占43.9%不符合要求。刘广森说,有的医院,高压氧舱的安装调试都无文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