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出发,严格依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对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不履行监管职责的,不管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卫生部关于浙江省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违反规定配置伽玛刀有关问题的通报》(卫办发〔2007〕297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排查处理违规采购与装备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紧急通知》(卫办规财发〔2008〕42号)的有关要求,认真研究采取措施,继续做好违规装备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清查工作,坚决杜绝医疗机构盲目追求高精尖医疗设备、违规装备和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现象,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医疗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